刘珂

联系我们

姓名:刘珂
手机:13809084652
邮箱:3235989458@qq.com
证号:13206201811037346
律所:江苏新帆律师事务所
地址: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汇隆新城商务中心A座802室

首页: 律师文集 > 刑事辩护> 正文

刑事辩护

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最长多久

来源:南通刑事律师   网址:http://www.jyldzyls.com/   时间:2023/6/27 14:08:34

 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最长的时间为二个月,但如果遇到案件比较复杂,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案件的,那么是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的时间。遇到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最长多久的问题,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 一、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最长多久

 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。案情复杂、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,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。

  根据法律规定,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依照规定延长期限届满,仍不能侦查终结的,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,可以再延长二个月。

  在侦查期间,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,自发现之日起依照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。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、住址,身份不明的,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,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。对于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的,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
 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,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,连同案卷材料、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。

  在侦查过程中,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,应当撤销案件;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,应当立即释放,发给释放证明,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。

  二、审判阶段的羁押期限是多长

 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,遇有特别情况可以延期审理(如:需要通知新证人到庭,调取新物证,重新鉴定或者勘验;检察人员提出补充侦查;合议庭退回补充侦查或者自行调查;当事人申请回避。)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超过1个月,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。

  法院审理公诉案件,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,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。有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:

  (一)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;

  (二)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;

  (三)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;

  (四)犯罪涉及面广,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。

  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级法院批准或者决定,可以再延长一个月。

  第二审法院受理上诉、抗诉案件,审限与一审相同,但是最高法院受理的上诉、抗诉案件,由最高法院决定。

  三、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几次

 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,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。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,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,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,也可以自行侦查。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,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。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。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,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。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,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,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。

 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最长多久在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,一般侦查阶段的时间不能超过两个月,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一个月,因此,执法人员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找齐证据,如果证据不齐全,就需要在时间届满之后释放当事人。

电话联系

  • 13809084652